起风一品 - 耽美小说 - 年下是头狼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8

    一下都见血。

皮衣男疼得嗷嗷叫,举起尖利的啤酒瓶就往路天脸上戳。

路天伸出胳膊直直一挡,把玻璃碎片握在手里,漆黑的眼睛直视着对方,没有一点儿表情。

“啊——”围观的人传来一声急促的尖叫,四周顿时乱成了一片。

只见路天手掌心的血,直直滴在皮衣男的脸上,一滴又一滴,吓得皮衣男顿时就清醒了,忘记了恐惧和疼痛,瞳孔放大,瞪着路天,身体在微微发抖。

路天从他手里夺过啤酒瓶,面不改色的看了瓶子一眼,然后举起来对准了他的胸口,眼睛里闪过一丝杀意。

“小天!”路爵急忙喊了一声。

路天握着滴血的酒瓶缓缓回头。

路爵稳了稳呼吸:“松手。”

路天看着路爵,眨了眨眼睛,仍是没有动。

“扔了手里的东西。”路爵上前一步说,“我没事。”

路天听了,动作轻快的扔了手里的瓶子,神情就如同扔掉了一件玩具。

瓶子彻底被摔成了碎片,发出一阵刺耳的响声。

皮衣男慌忙从地上爬起来,捂着满是鲜血的脸颊,狼狈的跑走了,走到酒吧门口时撂下了一句狠话:“路爵,咱们走着瞧!”

“没事了啊。今天大家点的酒,全都免单。”路爵站在原地说,“半个小时后关门。”

“走吧走吧。”

“谢了爵哥。”

“明儿见。”

人群纷纷离去,瞬间只剩下路爵,亮子还有几个酒保。

“今天提前下班了,你们先回去吧。”路爵拍了拍亮子的肩膀说,“有剩的酒,清点一下再走。”

“好的,爵哥。”亮子偷偷瞄了路天一眼说,“您……您这表弟怎么还咬人呢。”

刚刚他看得特别清楚,路天就跟一头狼似的,冲过来狠狠咬了下皮衣男的肩膀,看那架势,感觉他能把人肩膀直接给撕下来似的。

太吓人了。

“他山里来的。”路爵半真半假的说道,“没进过城。”

“山里……”亮子挠了挠头,也没多问,“那你记得带他去医院看看,刚刚看见玻璃碴子都碎手心里了。”

按理说手被划成那样,流了那么多血,应该还挺疼的啊,可路爵表弟就跟没事儿人一样,冷着一张脸,表情变都没变。

“嗯。”路爵拽着路天头也不回走了,抽了口烟,走到路灯底下突然停了,皱着眉对路天说,“手心摊开我看看。”

路天摊开血rou模糊的手掌心。

路爵撇了下嘴角,伸手在他掌心里按了按,抬眼观察着他的表情。

路天不易察觉的皱了下眉头。

“哦,你原来知道疼啊。”路爵有点气,看着他原本干净白皙的手被血染成了红色,没忍住轻轻吸了口气,然后牵着路天的手腕,领着他回了家。

“谢谢了。”路爵在他前面走着,也不知道这句谢谢,路天能不能听得懂,“刚刚你要是没冲出去,今天受伤的就得是我。”

其实路天平时还挺皮的,路爵没想到他会在关键时候这么不要命的护着自己。

那情景换了谁都得犹豫一下子,但是路天跟普通人不一样啊,他在想什么在干什么,都没办法用正常人的思维去理解。

他就像是动物一样,完全按照自己的本能行动。

到了家,路爵从抽屉里拿出个救急医药箱,瞅了路天一眼说:“把衣服脱了。”

路天毫不犹豫的把全身上下的衣服都给脱了。

“我日。”路爵皱了皱眉头,“脱什么裤子,快穿上。”

脱衣服容易穿衣服难,路天就跟没听见一样,对他这句话无动于衷。

路爵:“……”

最后还是路爵亲手帮他把衣服给穿好了,提裤子的时候,路爵顺便还感叹了一下,年轻真好,这细皮嫩rou的,伤口肯定都不舍得在他身上结疤。

路天的T恤上沾了血,没有办法洗干净,路爵给他换了一件套上。

“明天再去给你买一件新的。”路爵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这儿,有只小脑斧。”

昨天他路过人店门口看到的,卡通T恤真挺萌的,当时他就想路天穿了肯定好看。

路天低着头不说话,路爵跟他在一起,感觉自己就跟神经病似的,一直自言自语。

“来,小天,咱们学说话啊。”路爵打了个响指说,“喵喵喵,喵喵喵。”

路天一脸冷漠的站了起来。

“喵喵喵。”路爵说,“今天别再瞎嗥了啊,乖乖睡觉喵。”

这几天他都快被整得神经衰弱了,就没睡好过。

结果晚上还真挺安静,路爵以为自己的话奏了效,悄悄咪咪起床看了眼,心态顿时崩了。

这崽正在脱裤子撒尿,就冲着真皮沙发,看见他还挺淡定的抖了抖,完事提上裤子若无其事的蹲上了阳台。

路爵刚要发飙,就听见他扬起脖子鬼叫了一声。

“干嘛呢,天天大半夜不睡觉在那儿鬼哭狼嚎什么!扰民了你们知道吗,再这么下去我就投诉你了啊。”

楼上突然传来一个女高音,成功的压住了路天的声音。

得,都扰民了,看来真的得管管了。

“来来来。”路爵冲他招了招手,领着人上了天台。

天台上,夜风飒飒,格外凉爽。

路爵眯起眼睛指了指夜空中那一轮模糊的月亮说:“这儿视野好吧,看清楚了啊,使劲儿叫。叫过瘾了咱就回家。”

可路天突然又不叫了,凝视着空中,抿着薄薄的嘴唇,侧脸笼罩着一层月光,神情显得沉默而又坚定。

“不想叫?”路爵衔着烟,烟头的火星一闪,他背靠着天台上的栏杆,“那咱们聊聊吧。”

路爵很久没跟人正儿八经的聊过天了,平常人他也不太信任,江恒吧平时又挺忙,不好意思老是找他。

所以有些东西路爵就一直憋在心里,从来没跟谁说过。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上悬挂“项链”,那是一个古铜色的子弹壳,弹头已经被磨得发亮,表面光滑得反光,刻着两个英文字母:“LF”。

这个“项链”从路爵记得起来的时间就一直陪伴着自己,虽然路爵不知道它对于自己有什么意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项链上承载着他的过往。

“小天,其实我有时候觉得,咱们俩是一类人。”路爵声音沉沉,“我不记得过去,你也是,我们俩都挺无牵无挂的。”

他紧紧攥着项链,叹了一口气:“其实有时候不记得也挺好,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是怎么到这个小破地方来的,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路爵不是没问过江恒,可是江恒打死就是不说。

前半生仿佛成了一个谜,路爵混沌的活着,有点茫然。

“有时候,我也挺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