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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页:他拿着半根冰棍问我喜不喜欢?也许我喜欢?如果我喜欢呢……第一百二十五页:喜欢的情绪会像患感冒一样终有痊愈的一天吗?第一百二十六页:百科全书上没有写为什么男生会喜欢男生?哪里才有正确的答案……第一百二十七页:并不完整。正答需要拾掇所有零碎才能拼凑而出吗?第一百二十八页:不想再开窗户了。却好像,也关不了窗户。……第一百三十五页:周五,雨天。阳台变得很湿滑。他也关上了窗户。第一百三十六页:这是很难形容的体验,如果硬要用一个词来表述:难熬。第一百三十七页:他是一个很烦人的家伙。但mama说,我看上去没有嘴上说的那么不耐烦?第一百三十八页:没关系。这种情绪不会持续太久了,还有半年,最多不超过三年半。第一百三十九页:他已经长得比我高了。也好,平视时看不见他的眼睛和睫毛。第一百四十页:周日,以为今天会放晴,结果还是雨天。下了一个星期的雨……第一百四十一页:他跳过来的时候差点滑倒。我差点哭出来,幸好没有。第一百四十二页:他去旅游了。我去乡下了。希望下学期不要分在一个班级。第一百四十三页:果然,要分在一起也很难啊。第一百四十四页:他真的很吵,有时候想把他拍在树上,下辈子做一只知了吧。第一百四十五页:他很捧场我做的菜。虽然我觉得实在一般,也可能他只是喜欢吃rou?第一百四十六页:周六难得不去踢足球,开窗睡了一下午。他太安静的时候让人不习惯。第一百四十七页:被子上都是他的味道。花一整天的时间也没补成觉。第一百四十八页:他喜欢吃rou,特别喜欢炸鸡★第一百四十九页:要求真多!家里到处找不到便当盒……第一百五十页:算了,也没几次机会了。最近,总在心里说这样的话呢。……第一百六十页:如果情绪像炸鸡一样,过期了就永远腐烂掉就好了。永远逾期不候。第一百六十一页:他有女朋友了。只是结束变得提前了而已。第一百六十二页:我终于知道这一切没有答案,就像被困在乔万尼的房间里,只有孤独与无处安放在碰撞。第一百六十三页:大甲他们和他是一类人,笑容明媚,阳光耀眼。他们是一类……第一百六十四页:以后会变成什么样?我知道,他会走得远远的,离我渐行渐远。第一百六十五页:他说珍惜?我比他更珍惜这些时日,不是吗!不然,还要我怎样?第一百六十六页:市四中吗?我想想。要想想……第一百六十七页:这个笨蛋现在这么开心,以后会后悔的。我也会后悔,我明知道。……第一百七十四页:BOOKSLOVE书友会?他是在装不懂?不,我想这笨蛋是真不知道。第一百七十五页:他最近有点怪怪的。我心里也变得毛毛的。第一百七十六页:他出现在梦里,好像……又不是梦?为什么在地上?第一百七十七页:总是回想起梦里他的眼神,像看一头怪物,我叫他,他后退。第一百七十八页:不是后退,是逃走!第一百七十九页:他在躲我。第一百八十页:——他知道了。第一百八十一页:他知道了,然后他逃了。第一百八十二页:他的回答就是我在找的结局。第一百八十二页:他会不会知道,窗户我从来没有上锁过……第一百八十三页:……季泽骋再往后翻,还是一片空白。突然的搁笔,让人措手不及,季泽骋的心情就像是乘着向上的过山车来到了最顶端,却忽然硬生生地刹住车。后来呢?往后的纸张有些圆角破了洞,有些页粘在一起,有些纸张从里面脱落,纸面泛黄,单薄成片。他一张一张小心地将这些脆弱的纸塞回去。季泽骋的胸膛满满的、涨涨的,提着一股气。随着日记中稚嫩到成熟的字迹,回忆就像是一条有意可循的轨道。从稚嫩自然地开始,到成熟无奈地戛然,可无论是稚嫩,还是成熟,那都是他们的模样,最纯粹的感情。旁边,邺言背对他躺着一动不动。事实上,邺言手脚绷紧,很难得的在紧张。季泽骋心有感慨,反反复复地触摸那些字迹,想象着阿言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那开着窗户的房间里一个人写下这些字。季泽骋想,也许他不是在写日记,只是太不知所措,感到太无助不安,所以才只能对着一本死物寄予心情。指尖摩擦过边页,忽然发现日记本的正文前一页,还有一页空白,是用来写名字的。那一页,满页都是“季泽骋”三个字,像是闲来无聊时的练笔,杂乱无章、头尾颠倒。铅笔擦了又重写,重写后又被擦去,留下连片的乌黑,从边角到中心凝聚。本子掉在床上,季泽骋忽地转身抱住邺言。他的额头抵在邺言的脖颈之间,深深地吸气、呼气……心被一只无形的手抓着,提着,捏紧。闭上眼,眼前是连片铅笔的炭黑墨渍,浓墨卷着难以开口的深情将季泽骋拥抱,他忽然懂了,那不是日记,满满的都是邺言在对他的告白。这一刻,心被回忆撞击……他想说,对不起,当初我不该逃走的;他还想说,谢谢你,谢谢你把这一切保留得完好如初;或是像平常一样,说上千万遍我爱你。可额头抵在他的脖颈间,闻到温暖干净的气味,怀中是直挺硬朗的身板,既没有丰满的柔软,也没有软香的娇嫩。邺言依旧不置一词,身子却在轻微地颤抖。难以自制的,季泽骋也跟着微微地发颤,但并不影响他说话。如果他的回答是这一切的结局,那故事尚未完结在第一百八十二页。吞咽了一下后,喉结轻轻地上下一动,季泽骋拥着邺言,嗓音晦涩低沉。他说:“就现在,阿言。”☆、Chapter106清晨,天蓝得透彻明亮。冷风跟刀子似的刮过脸颊,季泽骋从兜里伸出手交互搓了搓,忍不住捂捂脸。一阵大风吹过,吹得他直哆嗦。他赶紧背过身,裹紧大衣倒着走在去工地的路上。彼时,天边露出熹微曙光,先是一圈光晕,而后升起太阳的半张脸,暖黄色的阳光让人由心底升起一股暖意。季泽骋忽然就笑了,十七岁的他怎么也想不到十年后的每一天都会比太阳起的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