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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工作的同时,也是寻求徐子诺、他家背景强大的老总的帮助。徐子诺淡定思忖了一会,提出了解决方案。“这不好吧,效果真的能做成真的一样?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人呢!”“照我说的做,我已经找好团队了,可以的,就这么拍,政府那边我会去说的。”这时候的徐子诺已褪去往日的漫不经心,气势十足,初步有了以后世界500强NO.1总裁的气势。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双c哦~不是歧视这个,而是蠢作者的一个偏好罢了,来自少女心的作者。基本上我的文都是这样的设定。第34章的上映其实按徐子诺如今的地位,说一声要借军事设备拍也不是不行,但是老实说,徐子诺看不上帝国现在的舰队,他的想法是演员在绿布上拍摄,然后自己用光脑让布哩做那些大场面的特效,这样省了一大笔经费还能做出好的效果。为何不呢?谈完电视剧的事,沈文远问起其他艺人和接下来公司的安排。徐子诺不经意的回头间,看到桌上的挂历,那是一组帝国古典乐器,浓郁的古风气息扑面而来,承载着千年的古韵。心中有了想法,他转头,“公司现在签的女艺人中,选出九位年纪比较小的,进行特殊培训,具体的训练方法我明天给你。另外,在公司或各地寻找十二位位精通古典乐器的女生,长相气质偏古典的,也进行培训,安排她们先出道,我明天会到公司召开会议,具体的事情到时再说。”古典乐团是来源于在前世徐子诺的时代,华夏古乐失传,即使在政府的倡导下也不见成效的遗憾,也因为徐子诺的母亲同样是一名古风爱好者。而另一个组合则是徐子诺的恶趣味了,因为他突然想到在华夏历史中,在未来棒槌国的女子组合和男子组合会称霸亚洲,甚至在国际上都有一席之地,而棒槌国正是凭着这样的文化产业,才在未来急速崛起,让华国有些稚龄的三观还未完善的青少年们嫌弃自己的国家,转而哈韩哈桑。而不巧,东大陆最东边也有一个临海国家叫做高丽国,如果这一次,是帝国的组合称霸东大陆,让高丽国扶桑国人跪舔呢?呵呵,想想就有趣。徐子诺并没有发现,自己在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变得生动,不再畏缩,而是将脚步更多的跨向外面。甚至于现在都会有这样的小小恶趣味了。“您这是要推女子组合?”还是两个?“嗯,不同类型的。”“那影视方面呢?”“年底争取在帝国台新年期间开播,你去跟帝国台方面的负责人谈。同时让公司的编剧团队以南方的改革或者是校园青春为主题写剧本,从中挑选最好的剧本开拍电影。”“如果要同时开拍,可能人手会不够。”“招人吧。”“好的,我会安排的。”两人又聊了一会,眼见徐子诺打了个轻轻的哈欠,沈文远才匆匆离去,回公司加班去了。之后,由徐子诺召开了的公司会议上,徐子诺挑选成立了形象打造团队,和后期技术团队,包括之前的其他团队在公司利用了电脑进行了远程培训,培训老师是精分的布哩Mr.White,培训内容是由光脑主脑布哩筛选出来的符合帝国甚至是世界未来审美的知识内容和技术。这是徐子诺打造自己娱乐帝国的另一批幕后大将,对帝国传媒在未来领先全球的技术和成为时尚标杆功不可没。而这些人都被帝国传媒签下了十年的长约,违约金高得离谱,而培训也是一年一度的,他可不想付出心血培养了人,最后肥水留了外人田。980年这一年年末,帝国全国人民在看完从去年开始开播的“迎新春文艺晚会”后不久,迎来了这一部帝国近现代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电视剧。呜呜呜…….列车吹响开往北国边疆的号角,看台上的人们依依惜别,眼眶泛红,手上使劲挥动着,直到列车变成一个远处的黑点,再也看不见,也不曾停下。车上大多都是十八九岁第一次离开家的新兵蛋子,一片悲伤离别的气氛,一个高大的小伙子看着外面的景色却是有点漫不经心。这个年轻人叫李破晓,双亲由于是高级知识分子,在那内乱中被批判,迫害惨死,如今是个了无牵挂的孤儿。为什么想要参军呢?破晓想起征兵处的老兵问自己的话。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因为这是我父母所希望。”是的,他已逝的父母在他小的时候就希望他长大后能够穿上绿装,上战场,为被扶桑人杀死的爷爷奶奶报仇,保家卫国。可是,后来,他们全都被这个他们深爱的国家害死了。再后来,他们被平反了,被查封的家邸也还给了自己,自己也不用再在肮脏的猪棚里改造了。可是,自己永远的失去了他们,成为了天地间无所归依的浮草。坐在曾经的家里,四周空荡荡的,破晓感到很迷茫,他不知道他该干什么?没有上正经的大学,只在改造期间表现良好,被允许上了个军校,没有技艺傍身,他的年纪又小,他要怎么养活自己?屋外的大喇叭响起的征兵公告,让他有了主意。他在征兵处报了名,带着几件换洗的衣服,当了家里的一副字画,买了一张开往北疆的车票,关上了家里的大门。而十年之内,这间屋子无人开启。在车上,破晓认识了自来熟的,来自农村,同样是这批新兵的李大志,破晓沉默的性格丝毫没有打退他的热情,有了他的陪伴,破晓觉得这趟旅程也不烦闷枯燥了。北国边疆的大海边上,海风呼啸,两位身披雷锋大衣的军官正在临海垂钓。“今年新入伍的一批菜鸟,现在估计正在来的路上。”“嘿嘿,樊班长又有的忙了,不知道今年那群小兔崽子能撑下来多少,又会给他起什么绰号哈哈哈哈哈”而这边颠簸了十几个小时,刚到达目的地睡了一个不□□稳的觉的破晓等人,在接下来的半个月受到了地狱般的训练,强度之大让菜鸟们每天都叫苦连天。很多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破晓都会睁着眼睛反复想着,自己为什么要在受苦,还是回去吧,回去找份苦力干不就能养活自己了,反正自己已经厌烦了一切。但是一想起父母和战死的爷爷,被杀死的奶奶,他又忍了下来。幸好由于从小被“改造”,干惯了苦活,又注意锻炼,破晓的身体素质特别强悍,比起其他人的惨样要好很多,但是他还是对他们的黑面班长樊平平恨得咬牙切齿,在训练中也显得桀骜不驯,专爱惹事,所以也被班长修理得最严重。骨子里父母教养的属于文人的傲气让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怎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