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风一品 - 耽美小说 - 野狗和大美人的故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野狗和大美人的故事作者:生为红蓝

今天老婆做的夜宵也很难吃

发表于2个月前修改于13小时前

原创-BL-中篇-完结

现代-HE-小甜饼-ABO

ABO背景设定

街头混混野狗Alpha和可可爱爱大美人的故事

又名

一个沙雕摸鱼大纲文,先挖一铲子。

你们永远不知道我的脑洞有多沙雕

01

道上的人都说,袁灼是一条野狗。

而且是那种从最底层一路摸爬滚打上来的疯狗。

抢地、争货、招人,见空子就钻,见乱子就掺和,街上回回打群架,他总要趁机混进去朝着看不顺眼的人头上闷两拳。

袁灼是小地方来的,他没见识,没资本,没人脉,连街巷犄角旮旯里每天只开四个小时的早餐摊,他都要凑上去薅一把羊毛。

——天天早上六点半去白吃人家六个包子,美其名曰开拓收保护费的新途径。

A城比袁灼的家乡大上几百倍,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A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道上出的状元格外多,黑白通吃的,金盆洗手的,正八经倒腾黑货背人命官司的,形形色色,比比皆是。

——像袁灼这种拿包子当保护费的,大佬们拿他填海都嫌浪费水泥。

他是扶不上台面的野狗,也是呲不出牙的摆设,可野狗也有野狗的长处,他肆无忌惮,不必收敛,想揍谁就揍谁,一旦碰见个觉得自己命金贵,不想打狂犬疫苗的酒囊饭袋,他便有了扬名立万的机会。

夏日最热的那天晚上,袁灼砸了一家场子。

眼底青黑脚步虚浮的二世祖磕多了药,拉着场子里干驻唱的小姑娘,开始搞些不干不净的小动作。

那女孩是袁灼手底下一个马仔的对象,英雄救美这种俗套的事情没能顺利上演,马仔在二世祖的场子里被狠狠收拾了一顿,头破血流的护着怀里的姑娘。

得到消息的袁灼开着他那辆快要报废的破摩托轰轰隆隆的赶到现场,摘了满是汗味的头盔往人堆里一砸,刚好给二世祖开了瓢。

群架干得轰轰烈烈,火、酒、汗、血、柴油、碎裂的玻璃、垮塌的桌椅、被打飞的门牙、骨骼断裂的声响、皮开rou绽的动静,暴力美学一切元素都出现在了该出现的位置。

一个小时之后,袁灼鸣金收兵,二世祖场子里玩得过火,吃了瘪也不敢喊条子。

他抹去眉骨上的血痕带着七八个兄弟踩着人家满地哼哼的保镖出门,浓郁到骇人的血腥气和他面上的伤口并不相称,他皱着眉头跨去车上,甚是嫌弃的撇过一众朝着他眼冒绿光的路人,使劲拧动把手冲向远处,带起一屁股呛人的黑烟。

袁灼是Alpha,信息素强到能让一条街腿软的那种Alpha。

最大的梦想就是打下自己的地盘,标记一个甜甜软软奶油味的Omega,过上三年抱俩,搂着老婆热炕头,撇下孩子睡婴儿床的幸福生活。

至于什么AB恋,AA恋,O装B,B装O之类的情况,袁灼觉得他们都有病。

真Alpha,就他娘的要睡一个最甜的Omega,不然还不如做狗。

当然,这是在他遇到温瑾之前的想法。

温瑾是城东一家小酒吧的老板。

在袁灼到A城之前,温瑾的深夜酒馆就已经是城东有名的地方了,袁灼第一次去那,是因为手底下两个马仔连续两次在温瑾那吃坏了肚子,间接导致茬架的时候捂着肚子找厕所,丢人丢到姥姥家。

他杵在厕所门口破口大骂这俩人明知道吃坏肚子还去吃,是不是脑子有病,而蹲坑蹲到虚弱的小马仔委屈兮兮气若游丝的隔着门板告诉他,不能不去,因为老板实在太好看了。

于是,为了守护马仔的肠胃健康,坚决打击不法jian商的处事原则,袁灼当天晚上就去了温瑾店里。

直到很多年后,没什么文化修养的袁灼依然说不出温瑾到底有多少看。

他就牢牢记得他第一次见到温瑾的场景。

——温瑾坐在吧台边的高脚凳上,型号偏大的白衬衫松松垮垮的挽到袖口,细软半长的低马尾垂在背上,露着纤细苍白的脚踝,赤脚踩着一双褪色的帆布鞋。

他循着袁灼推门的声响转头看向门外,那一瞬间,天上月落星沉尽在他明亮盈盈的眼里,晃得袁灼喘不过气。

脸红到脖子根的袁灼连着温瑾那去吃了二十四天的炸薯条。

半生不熟的、炸糊的、把盐放成糖的、把蒜蓉酱当成番茄酱的,花一样的钱,吃不一样的口味,每天一遍,绝无重复。

第二十五天的时候,温瑾终于历经磨砺,炸出了一份说得过去的炸薯条,袁灼照例光盘之后抹了把嘴,猛地推开盘子起身,将漂亮白净的大美人困在自己和吧台之间,散发着要命的信息素。

那是纯粹的血腥味,凶狠、疯狂、热烈、肆意、摧枯拉朽、征服一切。

但温瑾很平静的眨了眨眼,不光眨了眨眼,还伸手捂住了鼻子。

——这么漂亮的人,一定是个甜甜软软的Omega。

——才怪。

袁灼春心萌动的小鹿非常不屑的撂了蹄子,对着袁灼清纯懵懂的少男心狠狠踢了一脚。

小鹿说: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你看上的是个不甜不软的Beta。

袁灼说:……cao他娘的。

汪!

02

袁灼不能去温瑾店里。

他干了这票大的,后头跟着一屁股烂事,二世祖背后的水不算浅,他怎么着都得出去躲两天。

几乎没有减震功能的破摩托车颠得他三荤七素,他一口气开到海边废弃的港口里,叼上了口袋里的最后一根烟。

这是道上老渣滓们的聚集地,也是外乡人进城的第一站,它埋藏着黑暗之下绝望和压抑,每个人都没有闲心去顾忌别人的死活。

——连蚊虫都会抛弃这块地方,因为这里的人大多枯槁消瘦,吸不出血来。

袁灼不是空手来的,他茬架的时候顺了两瓶好酒夹在腋下,放在车后座多出来的塑料筐里带了过来,那是他帮温瑾去市场上买菜用的菜筐,里头还带着一撮蔫头蔫脑的香菜根。

酒比吃的惯用,它能让人继续活在虚幻里醉生梦死。

苟延残喘的废物们因此来了精神,他们渐渐聚拢起来,吆五喝六,吹着亘古不变的牛皮,扯着破锣嗓子回忆起年轻时的峥嵘岁月。

A城人口中的峥嵘岁月,是绝对离不开徐家的。

昔日当家的徐老爷子,今日当家的徐三爷,是真正的不管天凉不凉,都能让人家破人亡的狠角色。

混账二世祖的舅舅姓关,是徐家麾下一处堂口的当家,狗仗人势环环相扣,这才能让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