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风一品 - 言情小说 - 不羡鸳鸯只羡仙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3

    …”

貔貅转头向我求助,我还没开口,小璇用龟爪子比了个叉:“都是……女孩子……”

貔貅抽泣着跟着他主人走了。想他今日刚来河面上,与白梅白鹤对话时何等傲岸,这时也被白梅的疼爱折了心气。看吧,成长就是这么残忍。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静下来反思了自己,果然是入戏磨蹭。这个文的毛病已经积重难返,再改伤筋动骨,下个故事肯定要紧凑。

第14章君心如落花

小璇把我推醒,我睁开眼,天才蒙蒙亮。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有人来打捞书生的尸身,似乎是官府。

这我要去看看了。我找个没人的地方出水,变作一个小倌的样子,挤到人堆里看热闹。

这时间还早,在外面活跃的都是渔夫商贩这些讨生活的人。我这一身贫寒少年的样子很容易融入了他们。

众人议论纷纷,我东一耳朵西一耳朵的拼凑个大概。

“咦?这不是给歌女舞娘写曲子的大才子高不凡嘛。前两天还见他高高兴兴的喝花酒,怎么说死就死了?”

“是不是终于受不住穷了?”

“他穷也不是一日两日,怎么没早死?才不是呢……”

我这才知道书生的名字:“原来他叫高不凡。”

又高又不凡,他这名字真是自负。说不定他从前心中也是不凡,可惜终于落在一潭冷水之中。“可惜了啊……”

“哟,他可不可惜。”听我这样喃喃自语,旁边的车夫不以为然的笑了出来:“你没有听衙差方才说吗?弄不好他杀了太守夫人呢。”

“他?杀人?”我以为我听错了,“他哪有那个脑子!”

车夫狐疑的看我:“你刚才还不知道他名字呢。”

所以说,这些街头巷尾的人在追踪八卦时有着可怕的敏锐。我眯着眼瞟了书生湿淋淋的身体一眼,说道:“一看长的样子就傻。”

车夫点点头,竟然就认可了。

“这酸书生确实傻,一天天狂妄的说自己有状元之才,到了还不就是每天给那些歌妓写两首曲词换口饭?哼!有出息吗?最后被逼到这个地步,还不如我们大字不识的呢。”

难怪他昨晚唱歌唱得那样起兴,还是女子口吻,还真是日日浸yin其中啊。

我想起昨天船家念叨的那些传闻,问道:“太守夫人不是抱病过世?”

车夫一脸玄秘的看着我:“天真啊!你可知太守他岳父是谁?”

我很骄傲的回答:“东平郡王!我知道!”

可算知道一回。

昨日我被船家轻视了,回到水府,问小璇是否知晓进来太守换了人。不曾想这丫头足不出我水府所辖范围,却什么都知道,给我细细说了一遍太守的家庭婚姻情况。

说来也没什么,太守家在京城,爹是与皇帝宰相议事的仆射,官不顶头,但已够大。东平郡王是封爵,实际的官职是大将。花了十年时间把东边的夷狄部落一个个的打服,现在镇守一方,也是威望显赫。这两家门当户对,谈一谈便订了亲事。

这些,小璇说都是趴在岸边晒太阳的时候听人说的。

我听了大惊,生怕哪个不懂事的孩子看到岸边趴着一只挺可爱的小乌龟就给捡走了。但是小璇给我慢条细理又条理清晰的分析了一遍,什么太守爹是文臣和武将结亲扩大了自己在军方的影响,还有什么大将远在边塞也希望在权利核心京城有势力,他们的联姻是互补的,但只怕皇帝忌惮大臣势力过强之类的……我觉得一般的孩子肯定斗不过她。

“那你便该知道,老将军骁勇健壮,他闺女能弱不禁风,一病就死?”

我尚未反对,站在我另一边的菜贩子便不同意:“说不定夫人的娘亲比较病弱。”

车夫摇摇头:“这可是当年一桩轶事,一般人可不知道:据说当年郡王还年轻的时候,在街上第一回见到他后来的夫人,便说了句这小妞很标致之类的。他夫人以为轻薄,即刻带了身边的丫鬟侍女把郡王给打了。你说,他夫人能病弱?他们的女儿能这样随随便便水土不服而死?”

这事不假,我曾听闻。

这故事现在说是轶事,当年各个书场都卖力表演,让我听得要吐血。后续的情节是:郡王被打了之后深以为奇,倒立志要把打了自己的姑娘娶走,然后找到了姑娘家,以被打伤为由时常去蹭吃蹭喝。然而他人并不讨厌,又有作为,三番几次便招的全家都喜欢他。之后就顺理成章了,而且好像再没被打过。

这一段在二十多年前说书人那里相当火爆,天天要讲。只是这些年观众已然失了兴味,且当事人成了郡王,故事自然还是不要再说的好。

车夫扬着头看菜贩,他的消息更胜一筹令他骄傲。

“然而太守夫人过世时却有身孕,你却不知了吧?”菜贩子抱着胳膊回敬车夫,“我给太守府上送时蔬时听说的。嘿嘿。”

于是他们都揣摩不准太守夫人是不是病死。各自逞口舌之利想要辩出个真相。

我悄悄的走了。昨天算的那一卦:蒙卦初六。象辞说,利用刑人,以□□也。是个说刑狱的卦象。

卦象这样显示,只怕太守夫人怕不是普通的过世,那真是为人所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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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想太守夫人的爹娘应当是恩爱非常的,对爱女只怕也宝贝得心肝一样,定然也希望女儿嫁一个好郎君日子过得和他们一样。

可惜这愿望是落空了。也不知他们此刻是否知道女儿过世的消息,知道了又是何种心情。

有时候故事真是只说一半才好。我当年若知道人最被传颂的佳话后续是这样的结果,一定听不下去。

事情才查个开头,我便给郁闷到了。溜达到包子铺吃个饭再重整旗鼓吧。

结果吃着吃着,看到棠溪穿着一身浅墨色的衣衫,慢悠悠走过来,对我打招呼道:“小露子早啊!”说罢在我对面落座,还着老板填了一双碗筷。

我听他这称呼,嘴里米粥差点喷了一桌子。

“怎么了?我听大家都是这样称呼你,连昨天貔貅念叨你时都是小露子小露子的,我怎么不能这么叫?再说你作凡人打扮,称你官职不是直接暴露了?”

他大约终究是在天界的官僚中厮混多年,有一副自来熟的本领。我还记着书生的事,不屑与他分辨。但我不介意他跟着蹭饭,还挺乐意。因为多个人就能多点些吃食,否则一个人点少了吃起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