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风一品 - 言情小说 - 帝王之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36

分卷阅读836

    次制科她又一次夺了个第一。

她这个喜欢意气之争的女人,喜欢抢个头筹。

文章确实是优秀,虽然制科是圣人定夺,但在此之前,前几名的试卷都是要给群臣阅过,圣人当年就惋惜过,那冯生的卷子是她写的话,若是他能为朝廷所用就更好了,

多年之后,在看文章,依然是当年的锋芒毕露,一针见血,在论述和引经据典上也更加成熟。对于崇尚辞藻华美的大邺人来说,就算抛却了她那些吸引人的观点,但看这词句也是年轻一代中找不出第二个。

与历史上无数次无关利益无关痛痒的改革一样,这些女官员在进入朝野后,有意无意的被边缘化,与那些在志科中崭露头角、很快被重用的男子官员不同,除却裴六以外,只有四名女子进入了较为中心的六部,制科加上当年的女翰林,一共二十多人,只有不到四分之一能获得相应的官职,再比对那些刚刚放榜就拉起人脉,进朝不过半年就风生水起的年轻男性官员……

裴六决意要进入中书省,她要一脚踏进大邺朝堂的中枢,殷胥也给了她这个机会。

在裴六如今成为文人士子最渴望的中书舍人之前,她担任的是通事舍人。这个官职离皇帝很近,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掌管礼节又有记言与议事的职权。裴六拒绝那些跟苍蝇一样的年轻臣子,一是为了和张富时成婚,求他心安;二也是她如今站在了堂堂正正的位置,也就没必要使用那些手段,

但在那些人眼里看来,裴六与其他的通事舍人经常陪侍在圣人身边,自然是瞧不上他们,妄想傍上圣人这棵大树。裴六本来以为自己会轻松,毕竟圣人断袖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天下,她不必再这样被污名,然而她渐渐发现了,这些污名不是因为你做了什么不对的事情而被联想到一些恶行,而只是有一些人想要这么说你来泄愤罢了。

所幸在背后一直推动此事的圣人对待她,与对待其他的官员并没有任何差距,殷胥显然很喜欢她的文章,有一次只有三五人议事的时候,殷胥也问过她的意见,那件事情实在是令群臣气愤,她忍不住指桑骂槐,嘲讽了一番,

殷胥就笑她说话有些薛太后的风范。

裴六那时候才开始,了解到一些薛太后年轻时候的轶事,也对她曾经写过的文章产生了兴趣,

但更重要的是,她意识到了圣人与很多朝臣之间的关系。

亦是君臣,似乎又常包含淡淡的友谊;没有过多的偏信或喜好,却也对每个人有欣赏和感叹。就算她是个每日打扮的艳光四射,看起来就不像什么老实女人的新晋女官,殷胥那种因为了解而产生的惜才与友情也没有改变。

他既然用她,显然是知道裴六的优点也知道她的毛病。

以圣人的姿态偶尔有些打压和批评,但在她做出符合她性格或者能力的回应时,圣人也会会心一笑。

她以为会有的性别上带来的微妙感觉,似乎并没有产生。圣人对待那六十多岁倔的要死说话难听却又经验丰富,鞭辟入里的老臣,也是这样有点宠溺似的无奈……

圣人要是长着崔季明那张俊脸,在听完那老臣一派激昂发言以后摇头又感慨又理解的一笑,绝对能让掰弯了半个朝堂的男人。

她本以为自己不会被完全当作一个朝臣或者友人对待,但显然圣人用行动也证明了他身为帝王的魅力和能力。

现在想来,最早能心平气和对待她的,应该就是季子介了吧。可惜自从她老是调戏他开始,季子介就开始惊恐的想要逃了,跟她的交流也少了很多。不过到了如今,裴六知道了季子介的真实身份,也有些啼笑皆非。

被另一半人讨厌,就是被那些女子的官员了。

裴六以前在书院里也是稍微被排挤一些的类型,她女冠绯玉的身份和曾经背负的艳名虽然被一大帮有色心没色胆的年轻贵女喜欢,但大部分女官都是想要尽力在朝堂上拼搏,以天下为己任的坚韧认真性子。裴玉绯又一次次在朝堂上被污名,那些女子没什么跟某些肮脏男人接触,或者说被污名过的经历,她们对这点事情有天然的恐慌和盲目性,自然想要跟裴六划清界限,也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情。裴六既不生气,也不介意。

就算是不招人待见,但裴六擅长游说,精于识人,又时常能捕捉到某些朝臣藏不住的把柄,到她手里的事儿,就算想尽办法也不会把她难住,这样的效率之下,就算有些人以各种伪装清高的理由说“不喜欢她的为人”,却也喜欢与她共事。

裴六对待别人的态度,大多也是可有可无,她倒是很喜欢竹承语,只可惜一是随着俱泰位置愈发水涨船高,渐渐有取代崔南邦之意,他这个人又说不清楚黑白,一大批臣子蜂拥而上,就差叫他干爹了,她可不想当无数簇拥者之一;再加上她属意在中书省内发展,中书令不论是职能还是在朝堂关系上都和尚书各部有所对立,裴六官职虽不高,却和俱泰走不到一路去。

对于清朗傲骨却偏偏极其信任俱泰的竹承语,从朝堂上看来,两人很难关系好起来啊。

圣人倒是成功洗去了断袖的名声,对于裴六每天画的美美的都是为了去勾引圣人的传言可是怎么也洗不掉了。圣人不是要成婚么,她一咬牙,等不了某个暗示无数次还磨磨唧唧的家伙,她回去了,主动向老张提出——干脆成婚算了。

当然,就算成婚了,大概也有一堆人说老张头上冒绿光,什么“当然是选择原谅她”之类的,但关起门来,谁自己日子过得好或不好,心里清楚得很。

从感情上而言,她与张富十好了几年了,他不够热情更不够浪漫,要在她少女时候大概怎么看都觉得这个家伙碍眼;但如今渐渐觉出来了,他实在是□□定靠谱。别人是柴火,噼里啪啦烧的火星四溅,上一秒还火舌窜起,下一秒就可能塌成了木灰;他是块埋在下头默默燃烧的炭块儿,外面看着又黑又灰,切开了头,烧红了的芯儿能毫不显露,默默燃到死那天一样。

这大概是她人生中谈的最无趣又最长的一段感情了。

有时候也感叹或许自己也老了,朝堂上再怎么狂喷众人,好似让他给磨得,或者是让颠沛流离给磨的,少了一点要天下人陪葬似的疯狗气质。钝了一点的她,对待这样的张富十,自然也是想作作不动,不作又觉得差了点什么。

前思后想,无路可退之中,就渐渐有点离不开了。